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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3]  来源:

 

各学院、研究生院: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7 月 7 日开始,为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按照 吉林省教育厅“加强高校在校生管理,开展诚信教育工作视频会 议”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高考期间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高考期间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爱护在校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开展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以确保

高考期间我校学生“零作弊”为目标,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现象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研究生院副校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员由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网络中心、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构成。各学院也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对学

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目前我校在校生均未返校,学生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考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将上级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学生。高考期间,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动态监管,对学生去向进行详细统计;采取线上线下双考勤方式,实时掌握学生动向;建立学生网格化监管模式,充分发动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做到学生监管点对点、人盯人,不出任何纰漏;充分利用手机和网络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通过与学生进行视频通话、共享实时定位、发送带有与同步电视节目合照以及运用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精准定位等多种方式确定学生动向,确保全体学生得到有效管控。高考期间,全体学生管理人员要确保手机24 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二)深入开展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对“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国家考试的”入刑定罪。《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令)明确指出:“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 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将有关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在校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搜集处置和校园环境清理工作

各学院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特别关注网络自媒体、微信朋友圈、学生QQ 群、百度贴吧等网络媒体的信息搜集。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巡逻排查,及时排查清理校园内及周边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枪手、组织 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上报学校,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

学生工作处

2020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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