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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师范大学拔尖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07-04]  来源:数学学院

 

长春师范大学文件

长师校字〔2018〕117号


关于印发《长春师范大学拔尖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长春师范大学拔尖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长春师范大学

2018年7月3日

长春师范大学

拔尖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职称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工作在汇才、育才、引才、用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优秀人才加快成长,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评聘原则

(一)评聘工作实行单独设岗、单独条件、单独评审、单独管理。

(二)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原则。

(三)采取引进与培养兼顾,结合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重点突出,有所侧重。

(四)评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业绩成果重质量轻数量。

二、评聘范围

本办法所指拔尖人才适用于在实际工作中学术业绩成果突出,具备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且工作能力水平已达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在学历、资历等方面不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正常评聘条件的优秀年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人才、创造性人才等人才群体。

三、评聘条件

申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引进的在年度QS全球排名前50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引进的在年度QS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员,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其他优秀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正高级

学术(技术)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青年基金除外),或自然科学横向项目累计到位经费10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横向项目累计到位经费200万元以上。

(2)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参加人、二等奖前3名,或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以下奖项一等奖第1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

(3)成果转让累计到位经费300万元以上;I类咨询报告(第一作者)。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 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SCI 二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或SCI三区以上发表论文4篇或SSCI、A&HCI发表论文1篇或I类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II类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5)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技术成就的。

2.副高级

学术(技术)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含青年基金),或自然科学学科横向项目累计到位经费3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横向项目累计到位经费60万元以上。

(2)国家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参加人、二等奖前5名,或以下奖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

(3)成果转让累计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 II类咨询报告(第一作者)。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二区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SCI三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或SCI 四区以上发表论文4篇或SSCI、A&HCI发表论文1篇或II类以上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5)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技术成就的。

四、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每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学校初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资历及业绩成果审核组对申请人业绩成果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

(三)校内评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根据省人社厅批复使用聘任岗位指标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单独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四)报送省人社厅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进行评审。

(五)省人社厅评审通过后,学校为其办理聘任手续。

五、附则

(一)除本《办法》中的拔尖人才和上级部门规定的人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均须按照《长春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及各系列评聘条件执行。

(二)申评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业绩成果认定起始时间为任现职以来(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为攻读博士以来)。从在校入职起薪时间起,业绩成果认定的署名单位要求长春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经学校批准的在外单位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除外。

(三)SCI分区,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提供的,最新版大类学科期刊分区数据;CSSCI期刊论文和咨询报告分类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规定的分类标准确定。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春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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