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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点击数: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9年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以生为本,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立足吉林省、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良好职业品德和社会责任感,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数学学科素养,能够传承“红烛精神”,有较强的数学学科教学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具有教学反思、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城乡中学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校骨干教师。

目标预期: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师德修养。

(2)能依据中学数学课程标准和中学生数学学习特点,整合专业知识形成数学学科教学知识,独立进行中学数学课程的教学设计, 熟练驾驭中学数学课堂,指导学生的学习与探究,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能引领和组织团队进行集体备课、教研,能上好校级以上优质示范课,在中学数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起到示范作用,成长为校级骨干教师。

(3)秉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能够结合数学学科特点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育人;能够有效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建设班集体,胜任班主任工作,成为学生成长发展的引导者与助力者。

(4)能把握国内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前沿动态,可根据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需要,开展有效自主学习和交流合作、提升专业水平与职业能力,实现持续成长与专业发展。

二、毕业要求

(1)【师德规范】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理解和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情操,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依法执教意识,为人师表,立志成为“四有”好老师。

(2)【教育情怀】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胸怀教育事业,具有积极的从教意愿,认同中学数学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情系学生成长,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踏实工作,勤奋上进,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对学生富有同理心,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

(3)【学科素养】

深入了解近现代数学的各个分支、发展概况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数学在人类文明进步与文化发展的作用与影响;掌握扎实的分析、代数、几何等数学科学的专业基本理论;具备逻辑推理、数学表达、空间想象等能力;具备一定的融合数学、物理和计算机等相关领域的交叉学习能力,具备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与能力,具备解决跨学科跨专业应用能力适应中学数学教育的学科综合素养。

(4)【教学能力】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数学教育基本理论,理解中学数学课程标准的理念,了解中学数学教材编写的思想,学会分析教材和学情的基本方法,形成教学设计的能力;能够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数学认知特点确立教学目标,具备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数学课堂教学实践中,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

(5)【班级指导】

坚持德育为先,了解中学德育教育原理和方法,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初步具备班级组织与建设能力,能够利用数学学科特点,组织班级活动。

(6)【综合育人】

理解学科育人价值,掌握综合育人的路径和方法;能根据学情特点,结合专业知识、德育课程,帮助学生了解校园文化和教育活动育人的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社团活动和主题教育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7)【学会反思】

认识终身学习的现实意义,养成自主学习与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能够制订自我专业发展的学习规划并实施有效的自我管理;跟踪国际数学教育发展前沿,具有批判性思维的能力,能进行自我反思与评价;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和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8)【沟通合作】

具备学习共同体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小组互助活动和合作学习;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技能、和谐的教育人际关系和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主干学科:数学

核心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空间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泛函分析、抽象代数、微分几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见习、微格训练或研习、实习、毕业论文等。

四、学制

标准学制 4 年。

五、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 160 学分,符合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授予 理学 学士学位。

六、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时数

占总学时比例

学分数

占总学分比例

自主学习学时

备注

课程教学

通识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592

25.47%

35

21.88%

96

最高情况

选修

96

4.13%

6

3.75%

学科专业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464

19.97%

29

18.13%

112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628

27.02%

38

23.75%

24

专业方向课程

选修

208

8.95%

13

8.13%

24

教师教育课程

教师教育基础

必修

128

5.50%

8

5.00%

32

学科教育

必修

80

3.44%

5

3.13%

选修

48

2.07%

3

1.88%

实践环节

学校安排

入学教育

必修

1

不计学分

0

14.37%

毕业教育

必修

1

不计学分

0

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

必修

32

1.38%

2

劳动教育

必修

2

0.5

军事理论与训练

必修

2周 

0.5

学院安排

教育实习

必修

18

8

教育见习

必修

2

0.5

教师基本技能

必修

32

1.38%

2

64

微格训练

必修

16

0.69%

1

64

毕业设计(论文)

必修

18

8

社会实践

必修

2

0.5

总 计

2324

100%

160

100%

416

通识课程

688

29.60%

41

25.63%

学科专业课程

1300

55.94%

80

50.00%

教师教育课程

256

11.02%

16

10.00%

实践环节

80

3.44%

23

14.37%

总 计

2324

100%

160

100%

416

注:1.各学院应在专业课程里面至少开设1门与创新或创业相关的专业课程,课程名称自定;信息检索课程各专业在专业课当中自行开设,可单独开课也可合到某一门课程当中讲授。
   2.非师范专业将“教师教育课程”学时/学分纳入“学科专业课程”模块;实践环节中“学院安排”部分,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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